独家观察!鸿蒙智行首款轿跑SUV智界R7强势登场,余承东自信宣称超越传统豪华品牌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5:28:03 896 0条评论

鸿蒙智行首款轿跑SUV智界R7强势登场,余承东自信宣称超越传统豪华品牌

北京,2024年6月16日 - 备受瞩目的鸿蒙智行首款轿跑SUV智界R7今日正式发布,华为常务副总裁、智能汽车BU总裁余承东在发布会上对这款新车寄予厚望,称其将超越传统豪华品牌,为年轻精英消费者带来全新体验。

智界R7由华为与奇瑞联手打造,融合了华为领先的智能科技和奇瑞多年的造车经验。新车采用全新的家族化设计语言,前脸封闭式设计搭配流畅的溜背车身线条,尽显运动时尚气息。内饰方面,智界R7配备了大尺寸悬浮式中控屏和全液晶仪表盘,科技感十足。

动力方面,智界R7提供纯电和插电混动两种动力版本,其中纯电版车型续航里程可达600公里以上。此外,新车还搭载了华为最新的ADS 3.0智驾系统,能够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自动驾驶体验。

在发布会上,余承东表示,智界R7是华为鸿蒙智行操作系统首款量产车型,代表了华为在智能汽车领域的最新成果。他自信地宣称,智界R7将超越传统豪华品牌,成为智能汽车市场的新标杆。

智界R7的发布,标志着华为在智能汽车领域的野心进一步升级。此前,华为已经推出了多款智能汽车产品,包括问界M5、问界M7等,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随着智界R7的加入,华为智能汽车产品线将更加丰富,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智界R7的到来,也为国内消费者带来了更多选择。在智能化和网联化日益成为汽车发展趋势的今天,智界R7以其强大的智能科技和时尚的设计,有望成为年轻消费者的新宠。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几点扩充:

  • 增加了对智界R7外观和内饰设计的描述,使读者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新车的外观和内饰。
  • 增加了对智界R7动力系统的介绍,使读者能够了解新车的动力表现。
  • 增加了对智界R7智驾系统的介绍,使读者能够了解新车的自动驾驶能力。
  • 增加了对华为在智能汽车领域布局的介绍,使读者能够了解华为在智能汽车领域的战略规划。
  • 增加了对智界R7市场前景的分析,使读者能够了解新车的市场潜力。

新的标题:

智界R7强势登场,华为剑指智能汽车新标杆

这个标题更加简洁明了,突出强调了智界R7的强势登场和华为进军智能汽车市场的决心。

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北京 - 2024年1月11日,A股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金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次股份分割后,金磊先生将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女士将持有长春高新3001.41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女方成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离婚分割前,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而王思勉女士则未持有公司股份。这意味着,王思勉女士在本次离婚中获得了价值超过40亿元的股份。

或涉减持

根据长春高新公告,在股份分割完成后,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将分别持有公司3001.41万股和463.16万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合并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持股计划。

金磊曾减持

金磊先生是长春高新的重要股东,也是金赛药业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回溯到2020年7月,金磊先生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此后,金磊先生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离婚原因引猜测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猜测。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近期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可能是为了套现离婚。也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

长春高新股价下跌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的消息,也对长春高新的股价产生了影响。1月11日,长春高新股价低开低走,收盘报125元/股,跌幅2.58%。

结语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是A股近期发生的又一起天价离婚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问题的关注。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5:28: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忆曼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